第三解 解決煩惱的 [情索] ? 解鈴人 : 原緣
* 如是情索 * 甲 :『嗨! 真沒想到我老公竟然有了外遇! 』 乙 :『是嗎? 看你先生是個老老實實的標準丈夫嘛! 怎麼會呢?』 甲 :『我就是太自信了! 總以為這事不可能發生在我的身上! 誰 知-----』 乙 :『看樣子世上的男人都不可靠嘛! 連你先生這樣正派的人都 會-----』 甲 :『嗨! 再精明、能幹的人都甩不開生理與心理的誘惑! 何況 我先生是一個重情又多情的負責任男人! 當然容易被 [情 ] 所困啦! 』 乙 :『哇! 這麼好的先生都會出狀況! 別提那些凡夫俗子了! 那 該怎麼辦呢?』 甲 :『我......我也不知道! 我得要好好的想一想! 我該怎麼辦 ? 請您也替我想想我該怎麼辦? 』
* 吾看故吾思 * 解鈴人之音 各位有心的成長朋友! : 大家好! 我是第三組的解鈴人, 首先我對這個小 短劇說說我的想法; 我相信我們在座的每一位都有可能碰到類 似的情結, 因為我們都是有情感、有性格的人; 我們生存在這 個匆忙又失去自我的世上, 似乎祇有 [情] 尚能維繫著人與人 的心, 在茫茫人海中誰是我的知音人? 誰願真心誠意的與我做 事業上的伙伴? 誰願深入的了解我? 肯聽我傾訴, 人人都會有 期盼, 一旦遇到能碰觸到人心靈最深處的人, 就會產生相知的 共鳴, 而形成相吸引的知音。 所以, 我們每個人都有這份相知 的渴望, 無論男女老少都會有追求心靈伴侶之心, 這是不可厚 非的。 雖然有人的外遇是基於生理上的特別需要, 而不是心靈 的, 一旦有了不忠的行為, 身心都會造成甩不開又解決不了的 情索; 所以, 我們如果首先用同理心去理解, 人與人交往後就 有可能會碰觸到彼此的心靈深處, 因交會而互放光亮, 這種情 形我相信在座的朋友都會與我有同感。 現在我來向大家報告我 們這一組的討論結果: * 吾思故吾行 * 1. 解鈴人是繫鈴人 : 我們認為要想解決煩惱的情索, 首先, 自己就是解鈴人; 如 想讓別人幫助自己, 不如自助, 因為解鈴人就是繫鈴人嘛! 誰都 不如自己清楚這個煩惱的情索是怎麼打的? 雖然當事者迷, 旁觀 者清, 被情所困, 往往產生盲點, 但是如果自己不能設法自救; 徹底的解決煩惱的情索, 別人是越幫越忙的! 所以, 我們不要心 存依賴的心, 要勇敢的去面對! 許多人往往會因循敷衍或存得過 且過之心; 不然就是拖拖拉拉的直到事情一發不可收拾! 釀成大 錯! 造成終生的遺憾! 所以! 我們認為 [情結] 既然是自己打的 ! [自己] 就是最好的解鈴人。 2. 孤獨自省為了他 當我們在感情上真的遇到了不可解的煩惱時, 最好能夠設法 讓自己有一段孤獨自省的時間, 將自己抽離現況, 浸在理性的思 考中 ...... 我應該結束這一段情嗎? 我有沒有因自己的軟弱而無以自拔? 我因自我的需求而傷害了我最親近的人嗎? 我要怎樣做才是最合情理的人呢? 我有沒有權利堅持自己的行為? 我當用甚麼方法讓雙方都能了解我, 支持我呢? 我與對方的感情究竟是屬精神的? 或只是想滿足生理上的需 要? 我如果放棄對方會不會造成更大的不幸? 我能不能將這份感情昇華到更高的層面上? 變成純友誼? ...... 3. 從對面著想: 我們曾試著將心比心的抽離自己, 從對面著想: 如果我是他 (她) , 他應不應該與我再交往下去? 如果我繼續與對方交往下去, 他 (她) 會得善果嗎? 如果我不能給他 (她) 帶來幸福! 安全的、完整的愛! 我是 否會覺得有罪惡感? 是否應及早疏離他 (她) , 以免造成 更大的傷害? 如果我們繼續交往下去, 會不會對他 (她) 的名譽有很大的 損害? 如果我已做了對不起他 (她) 的事! 我如何以喜劇收場呢? 如果我的另一半有了外遇! 我是讓對方知道我已知道好呢? 或是永遠替對方緊守這個密祕? 讓他自己去調整自己呢? 如果我決心離開對方, 那麼我應該怎樣的重建自己? 如果我與對方交往了許多年, 漸漸發現不能成為終身伴侶, 我當如何小心處理這份感情不致於彼此受到傷害? ...... 我們每個人如能有心的為對方著想, 一切都會理性得多, 我 們誰都不願因自私而使對方受到莫大的傷害, 因此, 我們應在自 己的生活與事業上緊守自律的戒條! 對自己所做所為負完全的責 任。 4. 借物寄情意: 我們人本是感性與理性兼有的動物, 我們每個人都能理性的 將自己的情感控制得當, 不讓情感出問題; 也勿讓理性生活僵化 我們的心靈; 然而, 為何還會有 [多情自古空餘恨] 之說呢? 如果正如是說, 人人具有感性的特質, 卻又不能不理性的去生活 , 讓道德規範來約束我們的 [情感之河] 不會氾濫成災, 讓理性 的尺度來引導我們的方向。 只是我們每個人的 [理性] 與 [感性 ] 不一定是平衡的, 因而呈顯出人們不同的特性來, 有的人很理 性; 有的人較感性; 較感性的人在情感上一旦失控, 就會在自己 的生活上發生困頓, 所以我們建議一個多情的人最好是能借物寄 情意! 不要把情全部掛在人的身上, 不給自己帶來情困上的煩惱 , 也不會因氾濫而淹沒了對方。 那麼如何借物寄情意呢? 那就是培 養一種嗜好! 由某 [物] 來舒發你多餘的情感, 猶如避雷針可以 將天空中的 [電] 導入地中, 人們不會受其災害道理是一樣的, 當然這個嗜好是自己心中嚮往已久而未實現的例如: 飼養某種寵 物; 專研CD唱片; 學習新的事物; 閱讀專業書籍或聖經之類的宗 教經典......均有助於情感的渲洩與移情的作用! 並能引導自己 向上追求的心; 在感情上不發生困頓, 自然不會有恨, 身心都能 得到平衡點。
* 吾行故吾感 * 趙 :『聽了解鈴人的報告! 不由得使我回想起我有一個朋友, 他 原是一個忠厚老實又可靠的人, 他的妻子非常信任他, 他 很想讓他妻子知道他有外遇這件事, 於是將一些證據放在 他妻子看得見的地方, 他妻子果然發現忠實可靠的丈夫竟 然有了外遇, 令他妻子非常震憾, 叫我們一定會使出 [一 哭二鬧三上吊] 的絕招來嚇阻丈夫回頭是岸, 沒想到他的 妻子就是不拆穿這個祕密, 每天都照往常生活, 只是在態 度上比較過去有些不同, 妻子首先自省, 找出丈夫失控的原 因, 而及時的將問題修正到丈夫無懈可擊, 而丈夫因自己 的煩惱無人分擔, 只得用自己的智慧, 解決煩惱的情索, 當自己要拿定主意放棄原來的妻子, 準備離婚的時候, 他 忽然發現自己的妻子竟是世上最完美的女人, 因而挽回了 婚姻。我想, 這正是 [解鈴人就是繫鈴人] 的好例子。』 李 :『我對解鈴人報告的第二點: 要讓當事者有一個孤獨自省的 機會。我個人非常贊同! 當感情有了缺口, 只有自己知道 缺口在那裡? 別人的話往往隔靴騷癢, 提供的意見和教義 都不能打動自己的心, 替自己找到彌補的辦法, 尤其聽不 進朋友的規諫,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孤獨一段時間, 由他 自己去冷靜思考, 不要逼他很快作決定, 等他從自我反省 的過程中走出來! 他所作的任何決定都是對的, 而且比較 不會後悔, 因為這是他自己的決定, 沒有強迫的因素在內 。』 曾 :『對不起! 我想補充我的一點想法, 我覺得一個懂得孤獨自 省的人, 未必就能夠作明確的判斷與自救, 如果他不能移 位從對方的角度設想過來, 我相信一切都仍是惘然! 所以 我很支持 [從對面著想] 的做法; 首先要從混亂中澄清自 己, 認識自己究竟心中所想要的是甚麼? 那是不是在未得 到之前的一種浪漫與虛幻? 如何從虛幻不實的人生中走回 頭, 我個人認為如果在無意中聽到別人的故事, 以及得知 對方如何處理、以及處理後的結果, 能給當事者很大的助 益! 別人的事正好是自己的鏡子! 看見別人如何處理! 自 己解決起來自然要容易得多! 尤其人人都存有自己比別人 聰明的心理, 以致於看得見別人的盲點, 而借別人的盲點來 修正自己。』 施 :『我對各位所說的感到萬分的敬佩! 各位所說的正是我的親 身經驗, 不瞞各位, 我就是一個多情的男士! 我喜歡與不 同風格的女子、男士交往! 我喜歡跟他們聊天, 談談較深 入的人生問題! 我不相信男女之間沒有絕對的友誼! 而是 要看各人的情操以及生活的態度! 現在的男子要想有外遇 似乎太簡單了! 做妻子的想防都不勝防! 何不大大方方的 放先生一馬, 這樣先生在自由開放的情感世界裡, 活得更 豐富! 更自在! 如果我有如此Open的太太, 你們想, 我還 需過那種躲躲藏藏的 [外遇] 生活嗎? 』 沙 :『啊! 施先生說的不無道理! 只是將事實看得理想化了一點 , 你坦誠的說出你們男人的想法, 我也願說一點我們女人 的心理! 我們女人都希望自己的丈夫永遠只愛她一個, 眼 睛裡、心中只有自己, 沒有別的女人! 婚前是這樣子的, 所以會嫁給他, 但是婚後女人當然希望仍是愛情專一啦! 可是......可是現在的男人......嗨! 甭提了! 』 * 如是結論 * 蔣 :『好了! 這個 [情感的煩惱] 今天就暫時討論到這裡, 我在 此先向大家作一簡短的結論: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感性和理 性的綜合體; 我們有需要被自己所愛之外的人激賞和傾聽 ; 由於自己的態度不夠莊重, 或過份放情與他人, 以致造 成雙方的誤解! 或錯覺; 無論如何, 解決煩惱的情索! 最 重要是雙方都先要有一個共識, 這個共識是: 夫妻的婚姻 生活不應是一個同心的圓! 而應是通過圓心成為兩個交集、交心 的圓, 交集的部份是共同的、幸福的婚姻生活, 交集以外 的圓, 是應允許各人有獨立與自主的生活; 最重要的是我 們首先要堅信, 婚姻絕不是愛情的墳墓, 也不該是合而為 一的同心圓, 男女在一起必需是有原則、有分寸的! 只要 掌好感情的舵, 必然不會有任何婚外情索來綑綁你; 而能 淨化並超脫世俗的感情, 提昇人類的真性情, 一同進入精神的世界。』 插圖十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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